本人/本单位(原经营者名称),现因(变更原因,如:经营者名称变更、法定代表人变更、经营地址变更、经营范围变更等),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手续。为保障食品安全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本人/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,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,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。
二、保证在申请变更过程中及变更后,持续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各项法定条件,包括但不限于: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场所、设施、设备,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。
三、承诺变更事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合法、真实、有效,无任何虚假成分。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,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。
四、变更完成后,将立即按照新的许可事项开展经营活动,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新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五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食品安全自查、食品贮存管理、不合格食品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、质量可控。
六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、抽样检验等工作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,立即进行整改。
七、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,或经营条件发生变化,可能影响食品安全时,将立即主动向许可机关报告,并依法申请变更或重新办理许可。
八、如违反上述承诺,或存在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,本人/本单位自愿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,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承诺人(盖章/签字):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(签字):
年 月 日